邺城南面二十里处,以前属于林家的数千亩荒地,现在成了热火朝天的一个工地。
数百衣衫褴褛的老百姓在忙碌地开垦着荒地。
金三木是林家的佃户,今天他带着他的老婆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一片荒地上开垦着。
使用着从刺史府里赊来的五把精铁锄头,开荒的效果那是相当的快。
一边开荒,金三木一边感慨道:“淮王真是豪气啊!
这锄头上的精铁都要比那些郡兵的长矛上的铁好了吧!
这锄头可是宝贝疙瘩,绝对不能有失的,要是跑到草原上去了,那就能被那帮草原人打造成屠杀我们中原人的弯刀了。”
然而他的老婆却不同意了。
“还草原上的人?
淮王必然敢用这么好的铁来做农具,那他们打造武器盔甲的铁肯定会更加的好。
你看人家白虎军团那些士卒的装备,哪一件不是百炼精钢?
草原部落敢南下?
不怕被那些士卒给直接把他们的部落给灭了。”
“可惜了,我们家的老大被林老爷他们送到赵王那里当兵去了,希望老大能够平安回来吧。”
刚才还咄咄逼人的妇人,一想到他们外出的孩子,就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