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低头”【二更,求收藏追读】

商鞅神色迷茫,律法需要说的那么清晰么?

而且,就算是要写的很清晰,难道就不能也写在秦律之中?

他这样想着,自然也就是这样问了出来,而陈野则是微微摇头,看着商鞅,声音十分冷静。

“大良造,律法的确是为了约束国民,但国民若是不能够对律法有清晰的了解,如何能够惧怕呢?”

“我们制定律法的目的难道是为了惩戒国民么?”

“不,我们制定律法是为了让人不要触犯这一点,尽量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

“因此,与其让国民们一点点的摸索,不如我们直接将所有的内容写的清清楚楚,告诉国民,怎么做就是触犯了律法,触犯了律法后有什么样子的后果。”

陈野略微思考,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如之前的诋毁新法。”

“便可以将其写的清楚明白一些,比如什么程度的言语算是诋毁,这样程度的诋毁处以什么刑法,之后程度的是什么刑法。”

这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像是后世总常说的一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战国先秦时代的律法其实非常简陋,有些时候,执行律法的时候往往都是根据当时判断律法之人的经验,从而来做出判断的。

这并不能说不好,但至少对于律法的严格执行来说并不是好事。

商鞅低着头,微微皱眉的思索。

这话似乎说的有道理,但他抬起头反问道:“那为何不能都归总于秦律中?”

陈野看着商鞅道:“大良造,不同的事物适应不同的法律,若是将所有的法律都归于秦律中,那么秦律该膨胀到什么程度?”

他指着身旁庞大的竹简说道:“如今,秦律已然如此之多了。”

“我的想法是,趁着如今大良造要推行变法的间隙,正巧了将一些明显是细小分类的律法给分离出来,秦律的主干当中只留下最基础的部分。”

“其余的法律不能与秦律相悖,若有不同,则以秦律为主。”

陈野看着商鞅,语气中带着些暗示:“如此一来,即便日后新法、或者其他的法有了什么问题,也不会影响到秦律,以后的秦国关于律法之说,便是以秦律为尊。”

“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

商鞅立刻意识到了陈野话里面的暗示,这好像的确是一个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