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上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上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上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上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偏偏不买又不行。

也不知道大汉朝廷的盐,能不能好上一点。

价格只要不太贵就行,只要能稍微精制一下,就好了。

算了,巴尼汉晃着脑袋,他也不指望,汉人会对自己有多好。

交趾国几百年来,还不是这样,何况是头一次进入交趾的大汉呢?

能在山脚下,买些价格适中的必需品,少走些路,就不错了。

巴尼汉倒不是怕走路太多,南越土著走在山林里都是如履平地,脚程相当不错。

但想着走上大老远,就为了专门去给汉人宰,心里总不是滋味。

很快,巴尼汉就来到了山脚下。

他算是来得早的,附近基本没几个同族。

不过汉军比他起的更早,还未靠近,就能听到营中传来齐整嘿哈声,应该是在训练。

巴尼汉的目光,则是停留在看守大营的汉军士卒身上。

具体来说,应该是其手中的那杆长枪。

“气势好足.”

巴尼汉估计了一下,这样的汉军士卒,他应该能打两个。

他走了过去,那员汉军士卒有些警惕的望着他。

“我是来买东西的。”

巴尼汉用的是南越口音的汉话,说的倒也还行。

新时代的南越土著基本都能说汉话,不然是要被时代淘汰的。

“那边。”

汉军士卒指了指路,贸易的地方不在大营之中,而是在旁边。

真要在军营里,估计这些南越土著,也不太敢进去。

巴尼汉却没有动,干脆的挑了一张鹿皮。

他将鹿皮递上,又指了指士卒手中的长枪:

“跟你换。”

嘶.

那汉卒猛然心动了一下。

这张鹿皮,可不便宜。

如果放在坊市里,少说也值一贯钱。

要放在孝武皇帝发明,白鹿皮币时,只怕更贵,那时候一张鹿皮能值四十万钱!

而一杆长枪才多少钱?

也就枪头用上了铁,需要精心打造,完全比不上刀、剑。

而人家拿鹿皮来换,简直血赚!

心动固然心动,但这员汉卒还是很有原则的。

他耐心解释道:

“这张鹿皮,起码能值一贯钱,哪怕有些破损,换上一杆长枪,也绰绰有余了。”

是吗?

巴尼汉按往常的经验想着,上次他将一张鹿皮拿去县城换,也就换来几罐盐。

那汉卒看着鹿皮,有些出神,见巴尼汉还不走,咬牙道:

“快滚!交易市场在那边!”

“哦”

巴尼汉这才回过神来。

他惊讶的倒不是鹿皮的价格,其实被汉人的奸商坑,他也有感觉。

但在县城里,他无亲无故,就算被坑了,也没人管。

吃了亏,只能自己憋着,都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