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造反而已,多大点事儿啊

两三点雨坠在地上。

刘恪驾着驴车,慢慢走着,顺便抬头看了眼天象。

“看来这大半个月,都是阴雨天。”

这个天气不利于【六丁神火】的发挥,放火烧山不是很容易。

不过转念一想,【火烧连营】、【鹿台自焚】,也没那么容易酿成大错,心里就好受多了。

不一会儿,一行人便来到了田野间。

交趾国中,种植有大量的水稻、黍、粟等粮食作物。

黍,亦称稷,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糜子、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

粟,就是小米,也是当今最主要的主食。

黍和粟有个共同点,就是产量不高,所以交趾国又引种了大量产量不错的水稻。

由于交趾国种植有大量粮食作物,禾花雀迁徙期间,喜欢在这里逗留。

因而这禾花雀,成了交趾国的国菜。

至于为什么不是国鸟,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

时入秋季,良田沃野,阡陌纵横。

田中粟、黍成片垂首。

空气格外清新,仿佛漫溢着田间每一支稻穗的呼吸。

不少百姓正在田地里,伏腰割着作物,一片丰收之景。

俗话说人间辛苦是三农。

春种、夏耕、秋收,是最为辛劳的三个阶段。

虽说秋收要做的活儿,其实是最多的,但能看见收获,上缴税赋之后,粮食能自己留着。

而且这些秋收的百姓,和春种、夏耕基本没啥关系。

豪族做了春种、夏耕的活儿,他们负责秋收罢了。

这未尝不是一种牛头人。

想着想着,他们心里便觉得刺激,更是激动起来,这不是白赚么?

于是也就不是那么累了,人人脸上都是笑容,手上的动作,也就更勤快了。

刘恪与御前侍卫们,走于田间小道之中,望着眼前这片一望无际的良田,一脸欢喜之色。

不用抢收,也不缺粮咯!

他四下张望一番,问道:

“典褚将军之前向朕请求,要去地里帮着百姓们秋收。”

“他人现在在哪儿呢?”

众人也四处张望,寻找典褚的身影。

按理来说,这庞然巨物,应该比陈伏甲更好找才是。

找了一会儿,只见农田中忽而立起一尊铁塔,格外引人注目。

这个体积,是典褚没错了。

典褚听见这边的动静,便走了过来,用挂在肩上的麻布,抹了把额上的汗水,粗着嗓子道:

“陛下,大丰收!”

刘恪寻声望去,只见典褚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身农人套装。

他头戴斗笠,脚穿草鞋,腋下还夹着数捆粟杆。

给人一种老农灭霸的既视感。

能找着这个尺寸的全身装备,还真挺不容易。

典褚从田里一路走来,虎虎生风。

他走到驴车近处,忽的停下脚步,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看了眼地上,便俯首捡起几粒,不止是何人所遗落的粟粒。

这粟粒,在他那足有常人脑袋大小的巨掌中,显得相当渺小。

但典褚却视若珍宝,放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憨憨笑着,带着几分喜意,朝着刘恪道:

“陛下,粟粒饱满,交趾今年,应该是丰年!”

化成雨凑上前,端详半天,也是兴奋道:

“这粟粒的品质着实不错!”

“陛下,这趟交趾之行,确实是来对了!”

“交趾的水土,只怕称得上是天下一等,相当富饶!”

化成雨和典褚都是平民出身,干的来农活。

从区区一颗粟粒中,就已经看出了交趾的富庶。

刘恪自然是连连点头,废话,不富我打他干嘛呀?

典褚这时又扬了扬腋下的粟杆,道:

“陛下,这些收割后的粟杆,也不能浪费啊。”

“好好留着,可以用来喂马喂鸡。”

自汉鸡开府,朝堂上多了个威武大将军之后,琼州民间养鸡之风,兴盛一时,正好拿去喂。

刘恪面露诧异之色,好家伙,你还有这一手?

之前看着理政数值,才37啊?

化成雨与一干御前侍卫,也是大为不解,这是那个人形投石机,拿着敌人当武器抡的典将军?

典褚见此,又是憨憨笑了笑,往前走了几步,继续道:

“这田里秋收之后,可以种冬麦。”

“交趾和琼州一样,都是一年三熟的地儿。”

“而且这附近的田地,都是豪族的良田,地力充足,可以多种些。”

刘恪听得心中一笑,若说典褚能想着用栗杆喂马喂鸡,他还能理解。

毕竟典褚平日里在家,没事儿就种萝卜。

早前在北浦郡时,也经常帮助老百姓们拔萝卜,农事经验还是有的。

但考虑地力,然后提议种植冬麦,就不合理了。

“阿典,背后是有哪位高人在教你?”

“华先生没有教我。”

众人:“.”

典褚挠了挠头,面露尴尬之色:

“好吧,华先生,让我看看你在哪儿。”

说着,他往后望了眼,就将一个小老头儿,如老鹰抓小鸡一般,抓到了刘恪身前。

老头有些干瘦,但能被典褚这么一抓,还能站着,说明身子骨还挺硬朗。

草帽深深地压在头上,肤色黝黑,双手粗糙。

脸上皱纹遍布,透着一股沧桑的味道。

是个人才?

刘恪手头上有玉米、红薯,一直想着要个农业方面的人才,只可惜没找着。

这老头看着像有些斤两。

【姓名:华仲邈(中士)】

【年龄:69】

【统率:11;武力:53;智略:78;理政:81】

【特性:上农、任地、辩土】

刘恪看得一愣,一个中士就有三个特性,还全是农业方面的特性?

大概这属于专业性人才,数值不高,但在某方面比较专精。

像是夏不具,四维属性里最高的,居然是武力。

但真要说起医术,确实有两把刷子。

刘恪问向典褚,道:

“阿典,还不替朕引荐一二?”

一众御前侍卫,也是翘首以盼。

这老头外表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农,但却能教会典褚,看着就像是个隐士大才。

典褚顿了顿,沉声道:“华先生,是当年华神医的后人。”

而后沉默了一阵子。

一干人等大眼瞪小眼。

华神医,应该指的是几百年前的神医华佗。

可后面呢?

“后面呢?”

“后面没了。”

典褚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他不是个关注背景故事的人。

“草民华仲邈拜见陛下。”

说着,还是小老头主动一拜,道:

“典将军为人实诚,心思淳朴,并未问及他事。”

“小老儿乃华神医的后人。”

“当年华神医没能治好曹侯头风之疾,将其一家人发配交趾。”

“从此之后,小老儿祖辈便在交趾之中,偶尔行医,也算勉强得活。”

看来这个世界里,曹老板还是医闹了。

刘恪轻轻点头,确实是个人才。

医家的名字,医家的传承,干的全是农家的活儿。

看这模样,估计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虽说追溯祖辈,是华佗的种,但华佗的医术半点没传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