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荒山女尸案(三)

“那我问你,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门框上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

“我在山上肚子疼,想大便,但是没有带纸,我就想去那小屋里看看有没有废报纸,烟盒什么的,捡点来擦屁股,没想到走进去就见到了两条白花花的大腿,我还以为是什么人体模特,走过去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地上都是血,吓得我直接拉了一裤子,拼命的就跑了,我想着下山去报警,结果半路踩滑了,从山上掉了下去,等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医院了,没多久警察就把我抓到了这里来,还说我杀了人,硬要把罪名往我头上扣。”

“你为什么一大早的要去那山上?”

“我孙子想吃杨梅,那座山上有很多杨梅树,我就想着去摘点杨梅回来。”

“现场没看见你遗留的杨梅啊。”

“我还没到山顶的杨梅林,就见到了死人。”

“你是做什么的?”

“我在白云区新旺建筑工地干工地的。”

闻言,叶默点了点头。

“行了,我要问的问完了,你可以走了。”

听到这句话,卢万泉突然一愣,整个人难以置信的看着叶默。

“局长,您是说真的?”

“我不是局长,我是负责此案的调查人,你现在已经没有嫌疑,可以走了,但留个电话,随时保持联系。”

此言一出,卢万泉激动的当即就给叶默跪下了。

“谢谢,谢谢您,谢谢你们救了我,谢谢你给我洗刷冤屈。”

“你本来就没蒙冤,何来冤屈一说,我们对你只是正常的调查,任何一名有嫌疑的人,我们都要对其进行调查,并不是说调查你,你就是凶手。”

“我知道了,那救援我还有住院治疗的费用,我需要自己给吗?”

“不需要。”

听到这句话,卢万泉更是感动流泪。

“感谢国家,感谢你们,还是国家好啊。”

事实上,卢万泉其实的确挺惨的,为了自己孙子,千辛万苦去摘杨梅,结果遇到这种事情,差点连命都丢了。

不仅如此,还被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