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比较密集的蜥蜴群,瓦里安就使用暴风雪或者连珠火球,蜥蜴吃了一记魔法,要么当场死亡,要么残血被几个近战补刀。
才一个多小时,几人就杀了一千多条蜥蜴。
马迪亚斯问道:“这些蜥蜴好大一条,估计得有七八百斤一条,能吃吗这种。”
“肯定能吃啊,这些死了的蜥蜴,等下我要带回匕首岭的。蜥蜴做的食谱,比如烟熏蜥蜴,脆炸蜥蜴尾都是很好吃的。”瓦里安说道。
“那这里两千条蜥蜴,也能赚不少钱呢。”卡伦说道。
“肯定超过一万金币的,亏不了。”瓦里安说道。
“那安纳希克怎么不自己来处理啊,要卖掉。”马迪亚斯说道。
“距离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古拉巴什竞技场,那里驻扎一支古拉巴什巨魔部队。安纳希克是希望我们能够震慑住那群古拉巴什巨魔。免得劈颅氏族被古拉巴什氏族两面夹击。”瓦里安分析道。
几人都恍然大悟。
“那我们什么时候对古拉巴什巨魔开战呢?”格里安·斯托曼问道。
“看情况吧,现在还不急,古拉巴什巨魔实力比较强,我们可以多招募一些兵员,也等暗矛氏族和劈颅氏族休养一下。”瓦里安说道。
几人正说着,突然看见前方有一条巨大的,全身金黄色的蜥蜴。
体型比其他蜥蜴大很多,估计有两三千斤重。
“金鳞蜥蜴!”瓦里安忍不住说道。
瓦里安记得,在游戏里,这头金鳞蜥蜴是水晶矿洞里的一个稀有怪,有几率掉落一把炫彩长剑。
这把炫彩长剑,自身会发光,有点像法师的碧空之歌武器,它的光芒由白色、黄色、蓝色三种颜色组成,非常绚丽多彩。
正在瓦里安回忆的时候,金鳞蜥蜴已经被加文拉德几人杀死了,可惜,并没有掉落炫彩长剑。
“最后还有两三百条蜥蜴,你们杀完了,就把蜥蜴集中一下,就可以回城了。”瓦里安说道。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