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
“小姐,这只小鸟可真漂亮。”
站在书妤肩膀上的小鹦鹉歪了歪脑袋,绿豆大的眼睛亮晶晶的。
“这是和尚鹦鹉。”
书妤用手指揉揉小鹦鹉的脑袋,“宋清和呢?”
“宋管家在厨房做饭呢,说是小姐最近上学瘦了,要好好给您补补。”
她点了点头,径直往厨房走。
“小姐回来了。”
她还没说话,背对着她的宋清和就听出了她的脚步声。
他系着灰色的围裙,身上难得没有穿燕尾服,米白色针织毛衣搭咖啡色休闲裤,看上去年轻了几分。
算算年纪,宋清和今年不过26岁,平日里穿着死板的西装加眼镜,稳重老派的像是步入中年老男人。
宋清和盖上汤锅盖子,转身想要和书妤说着什么,却被她肩膀上站着的小鸟吸引了目光。
“看,它是不是很可爱?”
书妤伸手捉住小鸟捧到手上,宋清和的眸色未变,眼前出落的亭亭玉立的女生和几年前的那个小孩重叠起来。
只不过那时地画面可没有现在温馨,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满手鲜血,面无表情地杀死了那只小动物。
血肉模糊,宋清和认不出来是什么动物。
那也是他第一次认识到,人的劣质基因是会遗传的。
宋清和沉默地有些久了。
书妤有些疑惑,他这是什么表情。
“你好,你好。”
和尚鹦鹉可爱的夹子音拉回了宋清和的思绪,他恢复了温和的神色,走上前逗着可爱的小鸟。
“你好。”
他放轻地声线,依葫芦画瓢地重复小鹦鹉的话,目光柔和的像是春风拂过。靠得近了,书妤还闻到了他沾着身上玉米炖排骨的浓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