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七司步爷在不在

一步偷天 刀锋饮喋 1152 字 2个月前

自从分了那几千两银子,七司众人已经彻底脱贫,张瞎子不缺银子,几块绸缎未必放在眼里,可步安从杭州回来,特地为他捎带,意义却大不一样。

而步安只给瞎子带了礼物,别人都没份,意义就更不一样了。

步安此举看似随意,其实是有些考虑的。

当初去越州城外捉鬼,得知步安便是名震越州的天姥大才子时,是瞎子第一个出来表忠心;将救了越州童子,引以为平生第一畅快事的,也是瞎子。由此可见,张瞎子是七司众人中最有野心,也是对七司内“步爷之下第一人”这个位置最感兴趣的那个。

有野心可是好事。只靠一帮无欲无求的家伙,怕是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事实上,七司班底中,属张瞎子年纪最大,江湖经验最丰富,又只有他能制得住队伍里最大的刺头邓小闲,换句话说,步安不在的时候,这支队伍自发形成的意见领袖也必然是张瞎子。

而步安眼下所做的,就是用个人意志,替代这个“自发形成”的过程。这看上去不过是效率问题,实际却是一个很微妙的心理问题:是步爷赏给你的?亦或是瞎子理所应当该得的?

出城晋升之前,步安从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对待七司众人,他都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该是谁的便是谁的。

可晋升之后,有些事情突然变得不同,似乎原来理所当然的事情,未必都是对的。

和尚傻、道士癫、晴山心太善、洛轻亭小家子气,游平没存在感——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阶层、有次序,假如瞎子迟早都会是七司的二把手,为何不将这框架主动确立下来?

当然,步安也不至于直不愣登地把张瞎子叫到跟前,说以后咱们七司的第二把交椅就归你了。

人心最为微妙,俘获人心的常常是些外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步安从杭州回来,只给瞎子带了些绸缎,名义上又是送给张李氏和两个小丫头的。因此瞎子会觉得步爷是对自己格外看重,别人会觉得步爷这是瞧李氏母女可怜。

如此条理清晰目的明确、手段柔软不着痕迹,换做以前的步安,恐怕绞尽脑汁也做不到,现在却信手拈来,根本不费心思。这种变化,连步安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只不过,这样一来,少了些跌跌撞撞的乐趣,也仿佛应验了他在富春江畔对舍难和尚的那句忠告:人太聪明没朋友的。

一念及此,步安又反躬自省,劝自己不要以算计别人为乐,免得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寄几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