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走私成了气候,什么狗屁的大明海外贸易公司还不自然就垮台。
为了贯彻这个计策,大琉球的荷兰人给予大明走私商人绝对的尊敬和好处,同时对于大明走私商人有绝对的好感。
因为,在他们眼中,需要依靠大明走私商人去毁掉大明海外贸易公司,同时走私商人也是他们的财神爷,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润。
当然了,对于走私商人的这种礼遇和尊重只是暂时的。
一旦大明海外贸易公司不复存在的话,贪婪的荷兰人立刻就会恢复贪婪的本性,对大明的货物疯狂的压价。
王飞等人商定计策之后,便在当地购买了三艘渔船,随后通过银子打点,成功的混入了当地的一个民间走私团伙。
王飞的手笔很大。
为了加入这个走私团伙,王飞直接开出了,愿意缴纳走私贸易五成的利润。
走私团伙头头原来只是本地的渔民,名字为于安。
于安本就是个贪财的人,不然也不会干走私。
至于于安是如何接触到走私的,还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
于安在海上打鱼,突遇暴风雨,于安无奈只能选择大琉球躲避风雨,后被荷兰人抓获。
荷兰人一看,好家伙。
渔民会驾驶船舶,而且有船,这不是天赐走私的人选嘛。
于是,荷兰人对于安发动了猛烈的攻势以及猛烈的思想工作。
美食、金钱、美女,奢靡的生活让于安逐渐的迷失自己。
不是于安不爱大明,实在是荷兰人给的太多。
于安默默计算过,美女不算,就是是荷兰人给自己的银子,靠自己打鱼的话,需要三百多年才能赚到,而且还得不吃不喝。
于是,于安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荷兰在厦门的走私代理人。
于安带着金银回到厦门后,本想将这些金银据为己有,至于什么走私,去见鬼吧,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经历过奢靡生活的于安哪里还过得了清贫的生活。
从荷兰人那得到的银子,没多久便挥霍一空,还欠下了大量的赌债。
走投无路的于安只能选择铤而走险。
可是,没想到第一次走私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