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英国,诺福克郡,普林斯庄园
西弗勒斯接过小精灵拿来的信纸,在上面写下自己愿意前往霍格沃茨的回信。
待在卢修斯随手喂了前来送信的小猫头鹰几粒坚果后,西弗勒斯把自己写完的信绑到小猫头鹰的脚上。
“时间过得真快,西弗你终于要到霍格沃茨读书了。”
卢修斯感慨万千地道。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卢修斯,三个月前你还在我这里抱怨在霍格沃茨重新学习魔咒的痛苦?”
“是的,你当然没记错。但是我们的小王子终于要在巫师界亮相了,我已经期待很久了。”
“我假设,您知道您的甜言蜜语有点恶心,而且知道我是一个混血?”
西弗勒斯并不耻于提及他那不可言说的过去:“我从来都不是什么高贵的王子。”
但我会为我自己加冕。
卢修斯完全能够看西弗勒斯的野心,甚至觉得这样的他如此地真实且鲜活。
在百合花小姐没有死之前的食死徒新人西弗勒斯.斯内普就是这样的。
那时候伏地魔还没彻底变成疯子,他们都相信他能一统巫师界。他们一起做任务,心里隐藏着征服世界的野望。
他们渴望权利,渴望荣誉,他们的友谊在无数次的并肩战斗中建立起来。
不,不,不……西弗勒斯和过去不一样了,他也是。
那时候的他们臣服于伏地魔,跪在黑暗公爵的脚下卑微如尘。
现在的他们历经沧桑巨变,所见所思都不再仅仅只有英国巫师界这世界区区一隅。
他们变得成熟,隐忍,更加狡诈更加聪慧。
他们野心昭昭不死,却也学会了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