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伙计自以为在书斋里打杂,沾染了些书香气息,便可将身份抬高些,轻贱他们。
可见也是个拎不清的人,不如胡九看的明了。
伙计自然是不懂胡九的心思,若他懂了,估计也不会只还是个伙计这般简单了。
有了银钱,萧长逸并未急着回去,而是带着上妩去了对面不远处的成衣铺子。
上妩不明所以,直到瞧见她脚上的绣鞋破了个大洞,才知晓萧长逸原是要给她买绣鞋。
她本要拒绝,奈何萧长逸抢先一步把她带到了成衣铺子。
看铺子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她梳着妇人的发饰,周边的人都喊她一声“琴娘子”。
她男人在前些年就去了战场,如今过去七八年了,愣是了无音讯,独留她和一双儿女过活。
女儿已有十四岁了,今年一开春,和东柳巷内杂货铺子家的程家五郎定了亲。
这些时日在家中准备绣嫁衣呢,自然不得空闲来帮着琴娘子看管铺子。
琴娘子的小儿子,刚好八岁,进了县城里的一家私塾念书。
她不求儿子考什么无指望的举人秀才,只是想着需要识些字,将来能看得懂账本,替她继承成衣铺子这家产业。
像她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就算有心去考,但也会被当官的给剥夺了资格。
这种情况,自古以来,便是如此,她夫君也是看透了这个世道,才会在征兵的时候,欣然接受。
因为他想凭借战场上的一身军功,改变世代更替永为贱民的身份。
可笑,世家大族,高官权贵,瞧不起他们这些百姓,还将他们看作贱民。
可他们从未想过,就是他们口中的贱民,为他们挡住了边境的敌军来袭。
也是他们口中的贱民,日夜忍受朝不保夕的命运,听着帝都皇城里的富家子弟纵马闹市,马蹄践踏百姓致死。
最后,不过一句“贱民该死”,便可揭过他们纵马行凶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