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落下之时,那呼啸而过的寒风将长卿浑身上下吹了个遍,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伸手将灰色的围巾紧了紧,慢悠悠的抱着一叠卷子走了过来。
学校早早发了过冬的棉衣,红色棉服裹着穿着卫衣的学生,一群人围在操场上或是站在在走廊上头和身旁的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看着篮球场上打篮球的少年们。
陆子铭在人群中确实是得天独厚,让人一眼就看到他的存在,和着班长一起走过操场的长卿脚步微顿,眉头轻轻一扬。
“这么菜,这都投不进去。”
班长是个带着眼镜高高瘦瘦男生,脸上有着几颗青春痘,看起来很文艺,听到长卿的话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陆子铭不能说是什么第一,但也算是十七中打篮球打得最好的那一批人。
高中时期也有着许多的社团,十七中里面最有名气的就是街舞社和音乐社,只不过因为学习任务重,学生们也只是每个星期下午抽出点时间来,而陆子铭就是篮球社的创办者,不过因为他长期惹是生非,新鲜感过了以后就撒手不管,篮球社在十七中的历史上只有短短三个学期寿命。
“谁让二班一直找事。”班长笑哼哼的瞥了一眼剑拔弩张的篮球场:“吵吵闹闹快三年了,以前还在二班隔壁教室的时候,英语老师语文老师个个比谁的声音大,拿着小蜜蜂上课也没有用,一节课下来嗓子都哑了,这打篮球也是,谁都不服谁,二班的人天天防着我们班男生去他们班,生怕勾搭他们班的女生,还放言说只欢迎我们班女生。”
“嗯,我记得。”长卿也含糊不清的点点头。
结果程然那小子不厚道,转头把二班的文艺委员给拐了。
其实两班没什么仇什么怨,或许一开始有的摩擦,但高三时候想起来,也难免觉得不过是小吵小闹笑出了声。
只是不对付那么几年,两班的男同学们一天不犯贱就觉得浑身难受,碰到不打不相识的兄弟们,总要挑衅那么几句。
大概,和别人吹起牛逼来,都是他们班的人压着别班的人欺负,又或者,在大家的记忆中,自己班总是很牛逼的。
料峭春寒,傍晚便更寒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