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蹲着看着兔子,元帅大人还不舍得离开,笼子中的莱伊:
小主,
赶紧走吧,没听那个医生说兔子需要安静独立的环境?
终于,菲利斯起身,不过一会又来了,手中还有一件自己的衬衫。
看着那衬衫,莱伊想起来不久前对方极其自恋的一句:熟悉主人的味道。
莱伊:。。
不是吧,来真的?敢塞进来我就把你的衣服撕成碎片。
几个花生米啊,喝成这样,兔子为什么要熟悉你的味道,真是一点分寸感都没有的人类!
“味道”这个词其实很敏感,不光代表菲利斯大言不惭的说是自己的“主人”,同时也代表信息素的博弈。
毕竟同为Alpha(自己是未来的Alpha),闻味道不就是挑衅?总不能还能调情?
兔子红瞳眯起,已经准备跃而攻之了,但……
对方的衬衫并没有放进兔笼,而是搭在笼子外面。
“这样应该能避点光。”菲利斯自言自语说。
看着兔笼中一片白昼的莱伊:……白衬衫透光,顶多能防偷窥。
不过防也防不住,因为某人会从底部掀起衣角,趴在地上往里面看,偷感十足。
“给你留个通风口,不打扰你了,一会再来看你。”菲利斯道。
兔子没理他,给了一个背影。
尽管院长叮嘱了不能摸兔子,要给对方适应自己的时间,不过看着那圆溜溜的一小团糯米糍,某人咸猪手还是没忍住。
兔子不用回头,仿佛后背有眼睛,在咸猪手指要戳到他时,灵巧的往左边一挪。
手指也向左,于是他向右,就这么来回“我逃他追”好几轮,菲利斯自己放弃了,微叹出声。
本来还以为自己跟兔子有了点感情了,上午都能在手中吃东西,但这会又变成了无情的小兔,鸟都不鸟他。
再等等吧,才一上午呢,就是训狗都没这么快见成效,再者小兔本来就对自己有过失望,他要十足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