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节 苟二和胡烂眼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546 字 2个月前

苟循礼投到罗茂山之后成了胡烂眼的狗头军师,他即是胡烂眼的结拜兄弟,又有一肚子鬼主意,而且能写会算,在匪帮中绝对是人才,所以很快就爬上了匪帮第二把手的位置。

苟循礼朝思暮想着那混血的“女”来人给他指示,好狠狠的收拾“髡贼”报仇雪恨。然而几个月几个月的过去,濠镜澳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苟循礼不敢到县城或者东门市去――他太出名了,县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只好这样在土匪窝里混着日子,等着有一天当“还乡团”。

髡贼要剿匪的消息已经让苟循礼心中暗暗害怕了,比起其他人来说他更清楚髡贼的能量,现在胡烂眼主动提出要换个地方当然没什么不好得――只要能留得小命,总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但是土匪的规矩他是懂得:别看一片荒山野岭,可是到处都是别人的地盘。外来土匪的到来必然涉及到火并。

外来土匪除非实力很强,否则在火并中多半会输――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胡烂眼不担心这个,因为他自己是儋州人,手下也有一多半弟兄是儋州人――确切的说,他们都是邻近几个村的同乡。现在他们匪伙收容了溃散的土匪,膨胀到了二百多人,加上当地的乡党宗族,占下这块地盘不成问题。

于是他带着人马、粮草和细软丢下山寨启程往儋州而去。一路上打垮了一股企图拦路抢劫财物的土匪,杀死匪首,吞并了他的手下,又沿路吸收了许多被打散的土匪,到达儋州的时候人马已经多达三百多号了。一时堪称兵强马壮。

凭着人多和当地乡党、宗族的力量,胡烂眼很快就将盘踞在抱社岭的一股土匪击溃消灭,在当地称王称霸起来。

胡烂眼虽然兵强马壮,但是人多了开销也大。他让一部分家在本地不想干的人回去当居家土匪。也就是说:有活动的时候召集起来一起去打劫分赃,没活动的时候就在家种田。他自己带着一百多名核心匪伙蛰居在山里,时不时的找机会下山干一票。

但是几天前,探子送来消息:一股髡贼已经占了儋州城。这让胡烂眼很是焦心。澳洲人在剿匪上特别来劲。要是在儋州也来这么一次,自己就只能往昌化跑了――那地方满地是沙子,百姓更是穷得叮当响,真要去了连手下都养不活了。

胡烂眼打了个哈欠,拿起竹舀子,在棚子外面的接满雨水的水缸里舀起一勺水喝了口漱漱口,又往自己脸上胡乱抹了把。踹了一脚躺在窝棚门口睡得正香的“哨兵”:

“你,别挺尸了,把苟师爷请来”

苟循礼住在不远处的另外一个窝棚里,他一个人占着一个窝棚,这不仅是特殊待遇,也是现实需要,他的窝棚里堆满了匪伙里的各种账本花名册之类的东西。

苟循礼此时正在闭目养神。他原本有些手下,逃到广州之后因为事情不顺,钱财渐渐花光了,人也走了。现在他是不折不扣的光棍一条了。尽管他始终给自己鼓劲,但是自从官兵在澄迈吃了一个大败仗之后他的希望之火渐渐渺茫起来。

苟循礼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儿子能够平安无事――他已经很久没有儿子的下落了。他曾经派人去过琼山打听儿子的消息,但是人回来禀报说苟承绚已经离开那里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