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床上躺了一会后,梁安歌才慢慢的爬了起来。
两人需要的作品,早已经完成。程柏强的作品因为有足足七首。
所以不能太早交给他,不然会被当成怪物看。
不过晓凤姐的那首歌,早已经完成,并且自己已经演唱过。
到时可以在明天就提交给她。
这样的话,自己昨天一天等于是卖出了8首歌。
按照曲爹的价钱来算,一首歌1000万,那就是8000万。
还不算音乐平台分成。
自己一天就赚到了将近一个小目标,这既意外,但一切又在预想之内毕竟这些作品在地球的价值原本就值这个价格。
所不同的是,自己成了一名华夏金曲的搬运工,那些前世各位大佬的作品,全部变成了自己的{原创}。
但随即,梁安歌想到了一个问题,这笔版权费用,如果以独立音乐人的身份或者艺人的身份。
所需要缴纳的税金是非常高的,要缴纳百分之五十左右。
但如果以工作室来缴税的话,是有减免政策的,税率相对要少一半甚至更多。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顶级艺人会成立个人工作室的原因。
虽然缴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但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能少缴一些税,还是没有问题的。
看来,自己还是得先注册一家个人工作室。
这样能少交点税,毕竟自己目前还是很需要钱的。
至于以后,自己赚到很多钱后,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回馈社会,回馈国家的。
抛开脑海之中的杂念,梁安歌打开电脑,开始忙碌起来。
第二天,直接就在网开始查询起任何注册成立工作室的流程。
这个世界的注册很便捷,根本不需要去专门的机构注册。
直接在网络上面部识别就可以完成注册。
所以,只花了两个小时,就收到了注册成功的信息。
而工作室的名称,就叫荌歌工作室,懒得想名字。
所以直接使用了自己的艺名。
但是公司的公章与财务章却需要自己去外面雕刻。
只要将这些办好,就可以以工作室的名义与程柏强、徐晓凤签订合作条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