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铸尼克斯的荣光,我辈义不容辞!”
看着电视机里的重播,手边又全是纽约媒体人自发性为安东尼成为状元造势的报纸,此时斯特恩的内心非常纠结。
为了NBA的未来,为了保证NBA的商业价值,斯特恩早早就代表NBA,跟FBI有着紧密的联系。
每年NBA都会往FBI输送大量美刀,而FBI也有不少不值班或者退休的警员,帮着NBA做事,探查每一名球员的情况。
简单的说,球员公然逛夜店,事后打了几副扑克,内裤穿什么颜色,斯特恩都一清二楚。
像安东尼这样名声在外的天之骄子,斯特恩早就派人查过他的背景。
只可惜,正是斯特恩严防死守,非常忌惮的那一类球员。
NBA在乔丹和梦之队的影响下,已经是伟光正、高水平,世界第一职业篮球联赛的代名词。
NBA球队老板和NBA球员,都因此受益,球队市值和球员薪水都逐年暴涨。
所以,为了确保NBA的商业价值,NBA绝对不能受到黑人文化影响,再变回七八十年代,混混篮球、毒品篮球、黑帮篮球的样子。
斯特恩一直为NBA营造的,就是健康篮球,精英篮球,热血篮球的形象。
所以,坏孩子军团早早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生的超巨艾弗森又遭到了联盟的打压。
像安东尼这种有黑帮背景的黑人混混球员,虽然还没进入NBA,就早已上了斯特恩的黑名单。
可是,作为纽约人,确实无法拒绝纽约之子加盟尼克斯,带领联盟第一豪门,东山再起,重夺总冠军!
这是一个极好的剧本!同时也能振奋纽约的球市,进而促进全美篮球市场的蓬勃发展。
斯特恩虽然在积极推动NBA全球化,但如果不是NBA在四大联赛垫底,短时间内又很难看到上位的机会,斯特恩又为什么会选择全球化这条路呢?
纽约是美国的经济中心,尼克斯的崛起,无疑会给NBA本土商业价值,注入一剂强心剂。
而安东尼成为尼克斯的状元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够帮助NBA从商业价值更高的NCAA吸取好大一口血。
斯特恩准备禁止高中生选秀,就是为了方便NBA从NCAA吸血。
NCAA的天之骄子离开大学进入NBA,自然而然就会为NBA带来巨大的流量。
所以,无论是出于家乡情怀,还是从利益角度出发,给尼克斯安排状元签,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是,斯特恩原先看中的状元秀,却是另有其人!
这個人就是俄亥俄州之子,勒布朗·詹姆斯!
早在乔丹宣布重新出山的两年前,斯特恩就有意识的再给乔丹整一个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