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如往常一样,三人在一个僻静的地方猫了一百天,夜晚林然出来,去山上捕获了两只山鸡和一只獾子。
将血吸干之后,林然对二人说道:“收拾一下,我见离这里十里远的地方有个小村子,咱们顺路给送过去。”
他所说的收拾,如山鸡这样的禽类,就是连头带脖子剁掉掩埋。
獾子则是费些力气,要把脖子上的咬痕给用刀挖掉,然后将肉分成几块就行。
至于说扒皮,那得是野鹿熊瞎子或虎豹狼这种大型动物才有的待遇。
听了林然的话,林花直接就将两只山鸡的脖子剁掉扔在一边,而后用脚划拉了些土草草掩埋。
鲜于颖雅则是一只手抓起獾子的两只后脚,说道:“咱们先过去,到了村子边上在分割吧!”
“也好。”林然也觉得现在分割好了不好拿,毕竟那个年代没有塑料袋。
说着三人就要走,只是三人刚都迈出一条腿后,就都定在那里不动了。
因为就在他们的前路之上,站着一个人。
对于尸族之人来说,夜晚和白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至少对眼睛没有什么影响,看东西一样那么真切。
只见那人,身材佝偻似河虾,满身衣物脏乱差,瘦骨嶙峋风吹倒,目光呆滞神态傻!
这是林然第一眼对此人的直观印象,说白就是个老傻子。
若是细看的话,这人年龄最低也在八十往上,至于具体多大年龄,根本看不出来。
因为人一到八十,基本就老到头了,皱纹也没有了生长空间。
所以不管是八十还是一百二,基本就是一个样子。
这是其一,其二就是,此人的着装,别看破旧,有补丁摞补丁,但从款式来看,其实是一件道袍。
再观其发型,乍一看头发乱糟糟的,细看之下,头顶也是挽着一个道髻。
由此可见,此人是个老道无疑。
除此之外,林然还闻到一股甜香的血腥味,让他那本就没有吃饱的肚子,不由的咕噜响了一声。
他当然可以分辨出那是人血的味道,因为在这一百多年之间,三人也是喝过一些人血的。
比如高家梁的高二赖子,那是个赌徒,常年谩骂父母,打骂妻儿,逼的老母上吊,父亲投河。
他妻子见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买了一包毒药,下到了晚饭的粥里,准备一家子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