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你在这里,定会笑我小家子气的。没办法,对待他们,太豪华了我担心他们承受不起。”
林立写到这里,想起白日里的宴席,也不由得笑起来。
“鲜卑人常年挨饿,所以吃得极少,他们盛饭的陶碗,都只有巴掌大,还只盛半碗。
我觉得这对于他们是个好的习惯,应该保持,所以今日宴席上所有的餐具都是特定的。
先上的是四个冷盘:酸菜芯、海带丝、萝卜丁和花生。
酸菜芯摆成一朵小花,中看不中吃。
海带丝大概只有四五根,上面铺着蒜末,雪白的,很好看。
萝卜丁是用白糖杀过水的,味道很好,不过就只有五块。
花生是油炸的,这边还没有素油,六粒。
这些东西加起来就一口的分量,不过效果简直太好了,大君们都惊呆了,吃得那个斯文啊。
然后就是热菜了,白肉炖酸菜,还是巴掌大的小碗,两口汤吧,一口酸菜,一片白肉,就满了。
一盘鱼,不,是一碟鱼肉,去头去尾去刺的,很好看,味道也不错。
然后,就是我发明的又一道美食了,名为寿司,就是一口分量的白米饭,加上一点点的盐调味,上边铺上一条鱼,或者一条虾肉,或者其它什么的,花花绿绿的,同样中看不中吃。
一共四块,每块都用一个碟子。
你若是在这里一定会说这不是待客之道,但若是见到这些大君们受宠若惊的表情,就能知道大鱼大肉他们消受不起的。”
不是林立瞧不起这些大君……好吧,林立承认,他是有些瞧不起的成分在这里的。
但这次宴席上的吃食,林立也是精心准备的。
至少寿司上他安排了肉了。
“送走了大君之后,我和风府、方煜、小虎子又吃了一顿,一人一大碗酸菜白肉,简直要饿坏了。”
林立写到这里,听到外边传来风府的声音,他将笔放下,站起来开了门。